近年來,隨著新能源汽車保有量激增,充電樁建設成為炙手可熱的民生工程。然而,在實際推進過程中,不少投資者遭遇“政策門檻高、流程復雜”的困境。本文結合最新政策動態與行業實踐經驗,系統梳理充電站建設中的六大高頻問題及應對方案,助您精準規避風險、合規高效落地。
若供電局以“未備案”為由叫停項目,關鍵需明確項目性質。根據2025年7月1日起實施的《分布式充電設施建設管理規范》(國能發新能〔2025〕18號),明確規定:
≤3臺充電樁且總功率<600kW的充電設施,歸類為“個人自用充電樁建設”,無需辦理充電站備案手續,需求單獨安裝充電樁變壓器;
超出該規模則需向發改部門申請立項。
操作建議:投資規模較小時,可優先以“個人充電樁”名義申報;若規劃擴容,提前與屬地發改部門溝通備案要求,避免后期整改。
面對“無土地證無法申請電表”的質疑,可通過以下途徑解決:
集體土地租賃證明:若場地為集體建設用地,由村委會出具《土地使用授權書》并公示無異議后,可作為臨時用電報裝依據;
政府兜底承諾函:重點項目可協調鄉鎮政府出具《臨時用地合規性確認函》,明確土地性質及使用期限。
針對供電局“單站限裝100kW”的規定,建議采取雙重策略:
援引政策上限:依據國家發改委《關于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》(發改能源〔2024〕1234號),明確“單個充電站點接入容量原則上不低于630kVA”,要求供電局按政策執行;
技術優化方案:通過“多臺分散式充電樁+智能有序充電系統”設計,證明實際負荷可控在安全范圍內。
若遇變壓器容量瓶頸,可通過以下渠道突破:
緊急增容通道:撥打國家電網客服熱線95598,轉接“新能源綠色通道”,承諾優先核查周邊電網冗余容量;
政府協調增容:聯合屬地發改委、能源局召開現場協調會,依據《電力法》第二十五條申請“臨時供電方案”。
針對以“政策未開放”為由拒批的情況,可采取以下措施:
引用央視背書:出示2025年6月《焦點訪談》專題報道《充電樁進小區難題何解?》,強調中央對居民區充電設施的支持導向;
法律救濟途徑:若遭遇行政不作為,可依據《行政許可法》向本級政府申請行政復議。
六、謹慎加盟合作:識破變相融資陷阱
近期多地出現以“零門檻加盟”“保底收益”為噱頭的充電樁合作項目。提醒投資者注意:
查驗資質:核實運營方是否持有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》;
拒絕資金池模式:凡要求預付高額設備押金或承諾“高分成比例”的項目,均存在金融風險;
優選直營合作:建議與國網綜合能源服務公司、南網電動等央企背景企業直接對接。
結語
充電站建設的本質是“政策合規性”與“商業可行性”的平衡藝術。面對復雜政策環境,投資者既要善用政策工具箱化解矛盾,也需保持理性判斷,遠離偽創新商業模式。建議優先選擇具備電力總承包資質、提供“報裝-建設-運營”全鏈條服務的專業機構合作,以最小化試錯成本,共享新能源時代紅利。